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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四川省古叙煤田观沙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被警告并罚款 4.8 万元)
金融界消息,近日,四川省古叙煤田观沙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因多处违反安全生产规定,被泸州市应急管理局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4万8000元(48000 元)。
据公告内容,2024 年 6 月 3-6 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省应急管理厅、泸州市应急管理局对你矿进行安全技术审查和煤矿重大灾害治理与效果审查发现 1.《11824 风巷掘进作业规程》临时支护图中未标注临时支护的排距,现场无临时支护的备用材料。该行为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五十八条:“施工岩(煤)平巷(硐)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临时和永久支护距掘进工作面的距离,必须根据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和施工工艺在作业规程中明确,并制定防止冒顶、片帮的安全措施”和《观文煤矿 11824 风巷综掘工作面作业规程》3.3.3 备用支护材料“备用材料、数量、规格及存放地点”(表 4 备用材料规格表)的要求。2.矿井通风网络图与通风系统图中的节点编号、风量分配、风流方向多处不一致。该行为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十四条第五项:“未按规定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通风系统图”的要求。3.《四川省古叙煤田观沙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围岩地质力学评估报告》只有底抽巷和回采工作面煤层及顶底板围岩物理力学地质力学参数内容,缺区段石门巷道(含 C25 煤层及顶底板)力学参数内容。不符合《煤矿地质工作细则》第四十七条第五款:“煤层顶底板特征,包括伪顶、直接顶、基本顶、伪底和直接底的岩层名称、分层厚度、岩性特征、裂隙发育情况及其与煤层的接触关系;必要时,测试岩石物理力学参数”的要求。4.防灭火检查记录不规范,所有密闭内缺 CO 检查记录。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七十八条“永久性密闭墙的管理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二)定期测定和分析密闭墙内的气体成分和空气温度。(四)所有测定和检查结果,必须记入防火记录簿......”的要求。5.矿井编制的《11624-1 切眼联巷揭 C25 煤层安全技术措施》未明确揭煤前超前支护的起始位置及终止位置,无炮眼布置图及爆破联线图等。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五十八条:“施工岩(煤)平巷(硐)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临时和永久支护距掘进工作面的距离,必须根据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和施工工艺在作业规程中明确,并制定防止冒顶、片帮的安全措施”和《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四十八条爆破作业必须编制爆破作业说明书,并符合下列要求:第二项“炮眼说明表必须说明炮眼的名称、深度、角度,使用炸药、雷管的品种,装药量,封泥长度,连线方法和起爆顺序”的要求。6.对 11824 风巷揭露的 F4 逆断层开展的地质预报不符合煤矿地质工作的原则(综合勘查、科学分析、预测预报、保障安全),具体体现如下:①未引用地质调查、观测、物探和钻探等成果资料;②“科学分析”未包括下列主要内容:煤层结构、煤体结构、煤层厚度、构造组合特征与展布规律、瓦斯赋存规律、隐蔽致灾地质因素等内容;③地质预报未包括下列主要内容:断层的特征、对煤(岩)层和采掘工程的影响、煤层瓦斯赋存规律、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等内容。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二十八条“煤矿建设、生产阶段,必须对揭露的煤层、断层、褶皱、岩浆岩体、陷落柱、含水岩层,矿井涌水量及主要出水点等进行观测及,综合分析,实施地质预测、预报”的要求。7.突出矿井未利用人工观测、物探和钻探、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等手段综合分析下列现象:①地质构造;②煤层赋存条件变化;③采掘应力集中;④瓦斯涌出异常变化、顶钻、卡钻、喷孔等现象。不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突出矿井未采取人工观测、物探和钻探、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等手段综合分析地质构造、煤层赋存条件变化、采掘应力集中、瓦斯涌出异常变化、顶钻、卡钻、喷孔等现象的违法行为”的要求。
四川省古叙煤田观沙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 15 号)第四十五条第一项,构成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违规行为。处罚结果为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4万8000元(48000 元)。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